張子鶴,原江蘇省立醫(yī)政學院內科教師, 獲德國柏林大學醫(yī)學博士。1938年著《中國醫(yī)藥科學討論》一書。全書以論文體裁寫成,共分十七講。從臨床癥候學與
藥理學的角度, 對《
傷寒論》所描述的病癥作了探討,結論是《傷寒論》為專論流行性
感冒之書。
張子鶴認為,《傷寒論》所謂的“病”,即后人所謂的“癥狀”,如太陽病,就是初起的癥狀。他說:“吾人以此法讀《傷寒論》,似較平易明白矣”。他以此方法研究, 得出《傷寒論》是一本論述
流行性感冒的書。但這種感冒,并非常見的感冒, 而是病型熱型表現不同,病勢劇烈,與1918年由西班牙為發(fā)源地, 不數月而流行歐洲,以Influenzabazillen(流感桿菌)為病源菌的流感。其主要依據有:
1 太陽病提綱所描述的癥狀,特別是項強痛, 是流行性感冒所常見的顯著癥狀;
2 原文第4條:“傷寒一日,太陽受者,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是流感病勢輕重的表現;
3
桂枝湯證即為輕癥加答兒(過敏)型流感;
4 原文第35條:“太陽病,
頭痛發(fā)熱,身疼要同, 骨節(jié)疼痛,惡風,惡寒而喘者,
麻黃湯主之”,乃僂麻質斯型流感的表現;
5
小青龍湯證為加答兒流感而合并
肺炎與肋膜炎;
6 往來寒熱是流感經五六日后已將痊愈之象,為輕度弛張熱;
7 “脅下滿痛”或為流感續(xù)發(fā)肺炎,同時有干燥性肋膜炎, “脅下滿”“脅下痞硬”“脅苦滿”即滲出性肋膜炎; “胸肋滿”“胸滿”可能是續(xù)發(fā)性
心包炎;
8 太陽經各節(jié),雖有不少不能討論為何種傳染病, 但凡癥狀描述較清晰者,則所與流行性感冒相符合。特別是在傳經問題上, 就其他五經都由太陽病傳入而言,則完全可以證明;
9 少陽中風為流感續(xù)發(fā)中耳炎,目赤或為
結膜炎;
10 少陰病即流感出現循環(huán)系統(tǒng)障礙的癥狀;
11 太陰病提綱即表示有腹?jié)M、
腹痛、
嘔吐、食欲不振的胃腸癥狀;
12 原文第301條:“少陰病,始得之,反發(fā)熱,脈沉者, 麻黃
附子細辛湯主之”第302條:“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
甘草湯微發(fā)汗”,第304條:“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三節(jié), 當視為心臟型流行性感冒為妥; 13 “但欲寐”是腦型或
腦膜炎型流感;
14 將傳染病分為“熱型一定”與“熱型不一定”兩大類。 《傷寒論》中所述的熱型是不一定的,而與流感的熱型是相似的。 他說,流感不但可呈稽留熱,或弛張熱,因其易再發(fā)Riickfall,故亦能呈間歇熱型。
基于以上看法, 張氏認為《傷寒論》不可能指導多種熱性病的治療,更不可能指導治療非熱性病。他說:“歷代醫(yī)家以《傷寒論》治非熱性病。諒在三陰篇各節(jié);以《傷寒論》治多種熱性病, 已經誤解仲景氏之意。若以《傷寒論》三陰篇各節(jié)治非熱性病, 值誤中誤也”。顯然,張氏這個觀點與中醫(yī)傳統(tǒng)的認識相差甚遠, 將《傷寒論》看作治療流感的專書,就不可能理解《傷寒論》的科學內核。
對六經的看法,張氏認為:“六經之名稱, 乃仲景氏對流行性感冒之六種大要癥狀之代名詞。若當時《素問》有七經, 則
霍亂亦將欄入而名之為第七經矣。”
對陰陽的看法,張氏認為:“吾人須知陰陽二字, 仲景氏亦無劃一不二之定義,往往可作相對解,亦可以不必定為相對解。 六經之三陰不能作相對解也, 陰陽二字亦猶‘病’字之可解作 Krabkheit,亦可解作癥狀,其理相同”。
作為一位西醫(yī), 張子鶴對當時中醫(yī)界激烈的傷寒溫病之爭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將《傷寒論》與《溫病條辨》作了比較, 認為《傷寒論》記載了流行性感冒的本來面目, 可成為科學討論的材料,而《溫病條辨》記載各種傳染病的臨床表現零碎且模糊, 在“醫(yī)”方面無甚價值,名之曰處方集可也,但在用藥上有補仲景未逮之處,也當加以注意。他說:
“夫傳染病自起病日起,至病愈日或死亡日止, 每天有其每天的癥狀,即各病之熱型、疹斑、各臟器之癥狀、 何時何臟有合并癥或遺后病之危險等等,未受藥的影響之每日自然變化也, 此即吾人所謂癥狀的本來面目。而《溫病條辨》一書誕不到此層, 因而感覺仲景氏《傷寒論》之注意流行性感冒之本來面目,為可貴也, 觀其‘幾日愈’‘自愈’,即仲景之注意其本來面目也。
“各種急性傳染病,其本來面目之難認, 未有甚于流行性感冒者,因其面目之有形形色色之變化也。 然仲景氏能在如此復雜不同的本來面目中,而認識其為一種病Krankheit,此點則吾人科學醫(yī)不得不承認將近二千年前之仲景氏,為吾國古代之醫(yī)圣也。 由此而推之,倘仲景氏亦曾著《溫病論》,則此《溫病論》, 亦可為今日吾人之科學討論材料矣。吳鞠通之著《溫病條辨》, 學仲景氏之《傷寒論》,所謂畫虎不成者也。
“《溫病條辨》一書,在‘醫(yī)’方面,其對于病krankheit不足為科學討論之材料,蓋無足取也。 《溫病條辨》有云:‘考溫病中發(fā)疹者十之七八,發(fā)斑者十之二三’。據此可見, 《溫病條辨》一書中急性發(fā)疹拽傳染病皆在其中, 然該書不提及疹斑之發(fā)現在病之第幾日,又不言疹斑之形狀,疹斑之部位,雞不知熱型, 又不知其各臟器之 他覺現象,僅據病人之自覺癥狀,分條述之,雖同屬一病,而因求醫(yī)日期之遲早,致所見之癥狀不同,或更加以合并癥之存在,于是乎一種病Krankheit分為數條或數十條矣。此乃必然之事也,是故紛亂凌雜無從與發(fā)疹拽熱性病相對照矣。 況一種熱性病有許多癥狀,而一種癥狀又有為幾種熱性病通有之候乎。 凡劑型發(fā)疹拽熱性病,倘無合并癥發(fā)生,則隨其免疫體發(fā)生遲速, 而病期之久暫亦因之而不同,蓋病Krankheit皆有其本來面目,吾人當然不宜與古醫(yī)談病理解剖的本來面目,即各種傳染病之癥狀的本來面目。 在《溫病推辨》中亦不能辨名,此足為可惜也。
“《溫病條辨》在‘醫(yī)’方面雖無價值可言, 然有幾種藥品為仲景時代所不同者,例如
羚羊角、
犀角之類, 吾望國中藥物學家加以注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