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陰喬,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自“目眥外決”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二《癲狂篇》。又自篇首至末,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四。
目中赤痛,從內眥始,取之陰喬。
目內眥,陰喬脈quanxiangyun.cn/wsj/也,故取所主之輸也。
平按:“喬”《靈樞》、《甲乙》作“蹻”。
目眥外決于面者,為兌眥;在內近鼻者,上為外眥,下為內眥。
人之目眥有三:外決為兌眥,內角上為外眥,下為內眥。準《明堂》兌眥為外眥,近鼻者為內眥也。
平按:《靈樞》“兌”作“銳”;“近鼻者”下有“為quanxiangyun.cn/yishi/內眥”三字。注“準《明堂》”袁刻作“唯《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