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醫(yī)學院2017年秋季申請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珠海校區(qū)、聯(lián)合培養(yǎng)單位、碩士生導師及2017年秋季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
根據(jù)《遵義醫(yī)學院學位評定與授予實施細則》、《遵義醫(yī)學院研究生發(fā)表學術論文暫行規(guī)定》、《遵義醫(yī)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實施辦法》和《遵義醫(yī)學院關于2018屆春季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17年秋季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相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秋季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盲審工作要求
1、盲審范圍:本次盲審范圍以各單位上報至研究生院的2017年秋季擬學位論文答辯名單為準(名單報送匯總表見附件1),全部送盲審(盲審比例為100%)。
2、盲審工作材料報送:
(1)2017年秋季擬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學生名單(包括在職研究生)。請各二級院系于2017年8月31日前將其發(fā)送到研究生院培養(yǎng)科郵箱(459210965@qq.com)。
(2)請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于2017年09月20日前,統(tǒng)一發(fā)送電子版到研究生院培養(yǎng)科郵箱進行“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提交WORD版本學位論文需刪除圖表、參考文獻、致謝、本人簡介等內容。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處理辦法:文字重合百分比≤20%的學位論文,視為檢測合格;在20%-30%之間的,由研究生和導師寫出書面說明后方可進行答辯;文字重合百分比≥30%的學位論文視為未通過檢測,須修改后對學位論文進行復檢;重合比≥50%,將對其提出警告,按延期處理。其他詳見《遵義醫(yī)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實施辦法》(遵醫(yī)院辦發(fā)〔2014〕38號)。
(3)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通過后,請于2017年09月25日前將學論文電子版(PDF格式)與抽檢論文匯總表(附件2)發(fā)送至培養(yǎng)科郵箱。
(4)材料報送具體要求及說明見附件3,抽檢論文統(tǒng)一用遵義醫(yī)學院研究生院制作的封面(見附件4)替換學位論文原封面。
二、研究生管理部門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工作的要求
1、研究生學位論文須通過盲審后方能申請預答辯。
2、導師、學科和二級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按照《遵義醫(yī)學院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管理辦法》,審核研究生的預答辯材料,包括課程成績、所修學分是否達到畢業(yè)要求,確定是否同意碩士研究生的預答辯申請。審核材料如下:
(1)課程成績、所修學分及培養(yǎng)手冊的完成情況;
(2)發(fā)表論文情況;
(3)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申請表(見附件5)。
三、申請學位論文正式答辯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研究生在通過預答辯后方可申請學位論文正式答辯(以下簡稱“答辯”)。
1、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時間:2017年11月30日前。
各碩士點需于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對于不能按時完成的,不得向學位分委員會及校學位委員會提出學位授予申請。
2、研究生向各二級院系和聯(lián)合培養(yǎng)單位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需進行學位論文形式審查:
(1)學術型、專業(yè)型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詳見附件6;
(2)規(guī)培型研究生學位論文模板詳見附件7(適用于病例調查分析、Meta分析、臨床調查報告、綜述及病例報告);
(3)研究生導師應嚴格對學位論文質量進行把關(包括審查學位論文中的低級錯誤,如錯別字、語句錯誤、格式、圖表、公式、參考文獻等撰寫不規(guī)范,論文的排版不符合學校學位論文撰寫格式的要求等)。
3、申請正式答辯提交材料清單
(1)答辯申請表、學位論文1本(實名);
(2)研究生期間發(fā)表的論文、獲獎和鑒定成果等,其中論文需提交PDF文件打印件或紙質版全文復印件,且所發(fā)表論文的作者第一署名單位必須是“遵義醫(yī)學院”或“遵義醫(yī)學院+醫(yī)院名稱”);
(3)論文評閱意見書(盲審通過后返回評審意見書);
(4)發(fā)表論文未見刊或未取得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者,可申請先答辯,填寫《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承諾書》(詳見附件8),在正式答辯前2周交到二級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
二級院系審核上述相關材料并在附件表格登記,然而將匯總表格報研究生院學位科(相關材料原件不用上交,供研究生院學位科備查)。
4、答辯委員會組成及工作要求
(1)答辯委員會組成:各學科正式組織答辯時,應成立一個或若干個由5名或7名本學科及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成員應為教授或有碩導資格的副教授。答辯委員會組成名單應報學位分委員會審批。答辯委員會成員至少有外單位(三甲醫(yī)院或省級及以上科研院所)專家1人;A學科答辯時必須邀請一名臨床學科專家,臨床學科答辯時必須有一名基礎學科專家,否則答辯無效(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學科和導師負責)。導師不得參加所指導研究生的答辯委員會;
(2)工作要求:
①答辯主席需由學科相近專業(yè)專家擔任;
② 本院專家只能參加本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研究生學位論文的答辯;
③ 答辯委員會應嚴格按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程序及相關要求組織答辯,采取即問即答方式,同時應保證每一個碩士研究生有充足的答辯時間;
④ 研究生須提交完整詳細的《科研原始記錄》本,以備答辯委員查閱;
⑤答辯秘書需詳細記錄答辯過程,特別是答辯委員對學位論文的質詢;
⑥ 答辯專家應加強對答辯學位論文質量的評議,嚴格把關。對于學位論文質量不合格(如研究設計嚴重缺陷、結論嚴重錯誤、撰寫明顯不規(guī)范等),但仍通過答辯的,答辯委員會委員需承擔“連帶”責任。如是我校導師的答辯委員會委員,學校將進行減少下一年度招生指標或停招,以及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
5、各院系需于2017年12月5日前召開各學位分委員會,討論學位授予情況,并對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答辯材料報送時間:各院、聯(lián)合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認真審查、收齊答辯材料,在2017年12月11日前將材料整理裝袋后交研究生院培養(yǎng)科。
四、學位論文答辯的督導工作和要求
1、請各學科在正式組織答辯前1周,將答辯時間、地點報二級院系,審核后發(fā)研究生院培養(yǎng)科(包括紙質版及電子版材料(詳見附件9)。
2、各碩士點的答辯督導專家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委派。研究生院成立答辯督導專家委員會,由具有豐富研究生培養(yǎng)工作經(jīng)驗的教授(含退休教授)和新增研究生導師組成。研究生院隨機抽查答辯場次,抽查答辯場次比例占總答辯場次的30-50%;對每個抽到的場次,安排一名教授和一名新增研究生導師參與答辯全過程進行督導,填寫督導評閱表。如督導委員認為研究生論文有質量不合格和/或答辯程序有嚴重不規(guī)范等問題,由研究生院調查或抽取答辯相關材料審核。對于答辯程序不規(guī)范的,要求重新答辯;對于學位論文質量不合格的,予以延期重新答辯或者不予授予學位等處理。
五、答辯后學位論文抽查工作
為確保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在繼續(xù)配合完成教育部、省學位辦的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查工作基礎上,請各二級院系組織開展答辯后學位論文的抽查工作,學校根據(jù)抽查結果酌情組織抽查。
1、答辯后學位論文抽查工作要求
(1)抽查范圍:所有申請授予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均在抽查范圍內,抽查比例不低于30%;
(2)抽查的內容及結果的處理:
抽查內容的重點是學位論文答辯后的修改完善情況。所有研究生在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根據(jù)盲審意見和答辯委員會提出的每項修改意見在導師指導下對學位論文進行逐項修改;對盲審意見和答辯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存在爭議的,需充分說明未修改的理由。相關修改情況和理由用清單方式詳細列出(詳見附件10)。由各二級院系組織專家進行抽審工作,并將抽查評閱結果返回各學科,供學位分委員會評議討論學位授予。
對于不能按時提交修改后學位論文者,不予提交校學位委員會討論其學位授予。
2、對于學位授予后國家、省級教育主管、校內等部門抽檢的結果,學校將予以及時通報。對在抽檢評價有“不合格”等級的學位論文的指導教師視情節(jié)輕重,采取通報、停招或者取消導師資格等方式進行處理。其中,取消導師資格的指導教師在三年內不得申請導師資格遴選;對相關學位論文的研究生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參加該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校內答辯委員采取通報、減少招生計劃或停招等方式進行處理;對相關學位授權點采取減少招生計劃、減少研究生教育資源配置(包括學科建設經(jīng)費和碩士點經(jīng)費)直至調整取消學位授權點等方式進行處理。
六、研究生答辯后提交答辯材料清單
1、研究生答辯后提交材料
(1)培養(yǎng)手冊(除同等學力人員);
(2)研究生答辯手冊(一)1本,需裝訂成冊;
(3)研究生答辯手冊(二)1本,需裝訂成冊;
(4)紙制版論文一本,電子版論文,在《學位論文獨創(chuàng)申明、學位論文版權授權書》一頁必須掃描本人和導師手寫簽字,另圖書館需交一本紙制論文,電子版論文可直接在圖書館網(wǎng)上上傳;
(5)專業(yè)學位研究生還需交臨床輪訓手冊一本(手冊內容須手填)。
注:答辯手冊均需膠裝,不得使用訂書釘固定。
2、研究生提交材料要求
用檔案袋將以上材料裝袋,在檔案袋封面寫上學號、姓名、專業(yè)、導師及聯(lián)系電話。
3、各二級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門提交材料
(1)研究生答辯材料。
(2)各二級院系研究生答辯總結(包括總體情況、存在問題、整改建議)。
(3)各二級院系研究生答辯情況統(tǒng)計表,模板見附件11、12。
(4)研究生發(fā)表論文統(tǒng)計表(附件13)。
(5)申請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通過情況匯總表(附件14)。
(6)授予學位的研究生定稿電子版論文(PDF)。
4、答辯現(xiàn)場照片電子版。
七、有如下情況的研究生不能答辯:
1、未按培養(yǎng)方案要求獲得規(guī)定學分;
2、教學(科研)實踐、臨床實踐不合格,未獲得相應學分;
3、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臨床綜合能力考核不達標;
4、碩士學位論文經(jīng)研究生院形式審查不過關;
5、碩士學位論文經(jīng)專家評閱后不同意答辯;
6、未按要求完成《遵義醫(yī)學院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手冊》所規(guī)定內容;
7、未交清學費。
備注:相關學位論文答辯手冊及表格詳見附件
聯(lián)系人:穆 懿;簡 卡。 聯(lián)系電話:0851-28643581。
遵義醫(yī)學院研究生院
2017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