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企業(yè)思想政治工作系列專業(yè)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
黔人社廳通[2014]750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貴安新區(qū)黨工委政治部,仁懷市、威 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現(xiàn)將新修訂的《貴州省企業(yè)思想政治工作系列專業(yè)職務任職資格 申報評審條件(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各單位要切實加大 宣傳力度,將申報評審條件及時通知到廣大專業(yè)技術人員,以便按要 求做好申報、評審的各項工作。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貴州省宣傳部
2014年12月30日
貴州省企業(yè)思想政治工作系列專業(yè)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試 行)
—、總則
第一條 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企業(yè)思想政治工作系列專業(yè) 人員的能力和水平,促進企業(yè)思想政治工作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根據《關于 轉發(fā) <企業(yè)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 > 的通知》(中辦發(fā) [1990]8號)和《關于實施 < 企業(yè)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yè)職務試行條 例 > 的若干規(guī)定》(中宣發(fā)文[1990]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 申報評審條件(以下簡稱《條件》)。
第二條 堅持以科學人才觀為指導,樹立“以用為本”理念論.文.客.服.QQ80018565,不唯 學歷、不唯資歷,堅持標準、注重實踐、突出業(yè)績。
第三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省各類企業(yè)黨委、紀委(監(jiān)察)部門 從事黨務工作的人員,工會、共青團組織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 以及以主要精力從事教育、信訪、維穩(wěn)、保衛(wèi)、離退休、人力資源、精神 文明、企業(yè)文化、計劃生育、人民調解、人民武裝、綜合治理等工作的 人員。
第四條 任職資格名稱和級別:助理政工師、政工師、高級政工 師,分別為初級、中級、副高級專業(yè)職務任職資格。
二、基本條件
第五條 申報專業(yè)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承 擔并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3.符合當年國家和貴州省對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 能力及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有關規(guī)定。
第六條 任現(xiàn)職期間,有下列情況,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在規(guī)定任職年限內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報;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報。
2.在職稱考試中違紀受查處者,從通報之日起延期2年申報;在 申報中弄虛作假者(偽造學歷、資歷、業(yè)績,剽竊他人成果),從認定之 曰起延期3年申報。
3.受黨紀、行政“警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曰起延期3年申報; 受黨紀“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 期4年申報;觸犯法律,受刑事處罰的,從解除處罰之曰起延期6年 申報。
三、助理政工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七條 申報助理政工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 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yè),見習1年期滿并經考核合格。
2.大學?飘厴I(yè),從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含見習期)且年度 考核合格以上。
第八條 評審條件
1.比較熟悉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 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并能在工作中運用和 貫徹。
2.比較熟悉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礎知識、中國革命史和中共黨 史,具有從事本崗位工作的實際能力和經驗。
3.撰寫本工作崗位總結不少于1篇,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 精神。
四、政工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九條 申報政工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碩士研究生學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2.獲雙學士學位(其中之一必須為相關專業(yè)學位)論.文.客.服.QQ80018565,取得助理政工師任職資格論.文.客.服.QQ80018565,擔任助理政工師職務3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助理政工師任職資格,擔任助理政工師職務4年以上。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助理政工師任職資格,擔任助理政工師職務5年以上。
第十條 評審條件
(一)任職條件
1.熟悉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 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并能運用和貫徹。
2.掌握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礎知識、中國革命史、中共黨史和
相關知識,熟悉本崗位業(yè)務,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的實踐經驗。
3.密切聯(lián)系群眾,能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開 拓創(chuàng)新、組織指導、教育疏導、培訓輔導、調查研究、文字寫作和口頭表 達等方面的能力,有較突出的工作業(yè)績和貢獻。
(二)業(yè)績成果
任助理政工師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工作成績突出,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2次,或年度考核被評 為優(yōu)秀2次,或作為部門主要負責人,所在部門獲市(廳)級以上單位
表彰獎勵1次。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的政策建議、調研報告等具有一定參 考價值,被本單位主管部門采納或其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次。
3.獨立撰寫思想政治工作經驗交流材料,具有一定推廣價值,并 在本系統(tǒng)內交流或大會上交流。
4.在本職崗位做出積極貢獻,其先進事跡、成功經驗被市(州)級 主要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道。
5.任現(xiàn)職期間,圍繞工作崗位擬寫文件、通知、方案、報告、簡報、 總結、講稿等工作材料合計3萬字以上。
(三)論文成果
任助理政工師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并在市(州)級以上報紙、期刊上發(fā)表 本專業(yè)學術論文2篇;或在市(州)級以上報紙、期刊的內部文集、增 刊、特刊、專集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4篇。
2.主編或參與撰寫本專業(yè)學術專著1部,其中個人完成1萬字以上。
(四)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學位)、資歷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員,任助理政 工師二年以上論.文.客.服.QQ80018565,可破格申報政工師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政工師任職資 格者,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撰寫并在國家級報紙、期刊或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 論文1篇,或省級報紙、期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2篇。
2.獨立撰寫8萬字以上思想政治工作學術專著1部論.文.客.服.QQ80018565;或主編、參 與編寫思想政治工作學術專著1部,其中個人完成10萬字以上。
3.工作業(yè)績突出,個人獲市(廳)級單位表彰獎勵1次,或其擔任 主要負責人的單位獲。ú)級單位表彰獎勵1次。
五、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十一條 申報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資 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博士研究生學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2.獲碩士研究生學位,取得政工師任職資格,并擔任政工師職務3 年以上。
3.獲雙學士學位(其中之一必須為相關專業(yè)學位),取得政工師任職資格,并擔任政工師職務4年以上。
4.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政工師任職資格,并擔任政工師職務5年 以上。
5.大學?飘厴I(yè),取得政工師任職資格,并擔任政工師職務7年以上。
第十二條 評審條件
(一)任職條件
1.系統(tǒng)掌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 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結合實際運用馬克 思主義的立場、方法、觀點分析和處理工作中比較重大問題。
2.對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則、優(yōu)良傳統(tǒng)及國內外有關新情 況、新理論、新經驗有較深入的研究,具有比較系統(tǒng)的歷史、社會、倫 理、心理、法律、科技等方面相關知識,有豐富思想政治工作經驗,善于 做群眾工作,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3.具有較強開拓創(chuàng)新、組織指導、教育疏導、培訓輔導、調查研究、 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等方面能力,有突出的工作業(yè)績和貢獻。
(二)業(yè)績成果
任政工師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工作成績突出,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3次,或獲本單位上級 部門表彰獎勵2次,或年度考核被評為優(yōu)秀3次,或作為部門主要負 責人,所在部門獲。ú)級以上單位表彰獎勵1次或市(廳)級表彰 獎勵2次。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的政策建議、調研報告等具有較大參 考價值,被市(廳)單位采納或其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次,或被本單 位主管部門采納或其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2次。
3.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做出較大貢獻,作為業(yè)內典型被省級主要新 聞媒體在全省范圍內廣泛報道宣傳,產生重要社會影響。
4.獨立撰寫思想政治工作經驗交流材料,具有較大推廣價值論.文.客.服.QQ80018565,并 在全省本系統(tǒng)內交流或大會上交流。
5.任現(xiàn)職期間,擬寫文件、通知、方案、報告、簡報、總結、講稿等工 作材料合計5萬字以上。
(三)論文成果
任政工師以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并在國家級報紙、期刊或核心期刊發(fā) 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1篇;或在省級報紙、期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2 篇;或在市(州)級以上報紙、期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4篇;或在市 (州)級以上報紙、期刊的內部文集、增刊、特刊、專集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8篇。
2.主編或參與撰寫本專業(yè)學術專著1部以上,其中個人完成3萬 字以上。
(四)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學位)、資歷的政工人員論.文.客.服.QQ80018565,任政工師二年以上, 可破格申報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破格申報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者, 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撰寫并在國家級報紙、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術論文3篇, 其中在核心期刊發(fā)表〗篇;或在省級以上報紙、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學 術論文6篇。
2.獨立撰寫12萬字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學術專著1部;或主編、 參與編寫思想政治工作學術專著1部,其中個人完成15萬字以上。
3.工作成績非常突出,個人獲。ú)級表彰獎勵。
七、附則
第十三條本《條件》所稱“學術論文”是指公開發(fā)表在有國內統(tǒng) 一刊號(CN)的期刊、報紙上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每篇字數(shù)2000字 以上。
本《條件》所稱“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學圖書館出版的《中文核 心期刊.目錄》收錄的學術期刊,以論文發(fā)表時間的版本為準。
本《條件》所稱的“專著”是指具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并公開出 版的著作。
本《條件》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級。
本《條件》中業(yè)績成果“符合以下條件之二”,是指不同業(yè)績成果 滿足兩項業(yè)績條件或滿足同一業(yè)績條件兩次。
第十四條本《條件》由中共貴州省委宣傳部、貴州省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條件》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蛾P于印發(fā) < 貴州省 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 的通知》(黔 人通[2006]90號)同時廢止。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12月30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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