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關于發(fā)放2014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2014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定于近期發(fā)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fā)放范圍
在沈陽市報名參加2014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
二、發(fā)放時間
2014年8月8日至9月30日(每周二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節(jié)假日休息)。
三、發(fā)放地點
地點:沈陽市人社局考試辦報名大廳審核發(fā)證窗口。
地址:沈陽市沈河區(qū)八緯路23號(原沈陽市勞動局)二樓。
公共交通換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車,沈陽日報社站下車,沿八緯路東走100米。
四、相關要求
領取合格證書時須提供《2014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人員名單》(附件1)中合格人員姓名及對應序號,按以下方式領。
(一)本人領取的,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合格證書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ǘ)單位統(tǒng)一領取的,經(jīng)辦人持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及合格人員身份證原件辦理。
。ㄈ)因故不能本人領取合格證書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須憑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手寫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2,授權委托書背面復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代為領取。
五、其他事項
因故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領取合格證書的考生,可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周四(節(jié)假日除外)補領證書。
附件2:
授 權 委 托 書(模板)
委 托 人: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
被委托人: 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
本人因 XXXXXXXXXXX原因,不能親自領取 XXXXXX 考試的合格證書,特請被委托人代為領取。對被委托人的代領行為,本人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