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
處方來(lái)源 | 《辨證錄》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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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木蜜3錢(qián),麝香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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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減 | |
功效 | 平脾中虛熱,解酒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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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 |
制備方法 | 酒為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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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
用藥禁忌 | |
臨床應(yīng)用 | |
藥理作用 | |
各家論述 | 麝能散酒,且最克瓜果;木蜜乃枳枸也,釀酒之房,茍留木蜜,酒化為水。故合用二味,以專(zhuān)消酒果之毒。酒果之毒既消,用參、芩、連、曲之類(lèi),以平脾中之虛熱,則腹中清涼,何消渴之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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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