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中草藥的配伍禁忌
一.七情
1.單行:用單味藥治療病情簡單的疾病。
2.相須:性能功效相似的藥物配合應用,可以產(chǎn)生協(xié)同作用,增強療效。
3.相使:性能功效有某些共性的藥物配合應用,以一味藥為主,另一種藥物為輔,可提高主藥的療效。
4.相畏:兩種藥物合用,一種藥物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消除。
5.相殺:兩種藥物合用,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
6.相惡:兩種藥物合用,能相互牽制而使原有藥效降低或喪失。
7.相反:兩種藥物合用,能產(chǎn)生毒性反應或副作用。
二.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蔞貝蘞芨攻烏,藻戟遂芫俱戰(zhàn)草,諸參辛芍叛藜蘆。
三.十九畏
硫磺原是火中精,樸硝一見便相爭;水銀莫與砒霜見,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丁香莫與郁金見,牙硝難合京三棱;川烏草烏不順犀,人參最怕五靈脂;官桂善能調冷氣,石脂相遇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順逆,炮監(jiān)炙煨莫相依。
四.妊娠用藥禁忌
1.妊娠禁用藥
妊娠禁用藥大多是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
2.慎用藥
妊娠慎用藥大多是具有小毒或通經(jīng)祛瘀、行氣破滯、或辛熱的藥物。如瀉下的大黃、芒硝;活血祛瘀的桃仁、紅花;破滯的枳實;辛熱的干姜、附子、肉桂等。
五.方劑的組成原則
方劑的組成原則,一般可用主、輔、佐、使四個字來概括(祖國醫(yī)學亦稱君、臣、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