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領導小組對考核結果進行審議,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對擬錄取的申請者及時核發(fā)推免生擬接收函。
2.收到擬接收函的學生及時持擬接收函到其所在高校領取推薦免試生校驗碼和“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并在指定時間內將該登記表交給接收的研究所或院系。
3.被確定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必須在全國網報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2014年10月10日—31日),持推薦免試生校驗碼在全國碩士研究生網報系統(tǒng)進行推免生網上報名,并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如時間有變化,以教育部通知的時間為準。
4.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以統(tǒng)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
5.推薦免試生的錄取類別一般為計劃內非定向。
6.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quanxiangyun.cn,將與擬錄取的統(tǒng)考生一起上報教育部審核,審核通過后與統(tǒng)考生同時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7.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若最后未獲得其所在高校的推薦免試外推名額,擬錄取資格自動失效。
三、其他
1.2015年中國科學院大學部分研究所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從獲得學術型推薦免試外推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中遴選,直接錄取為博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5年。被接收單位確定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參加碩士生全國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但須參加中國科學院大學2015年博士生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另行通知。具體參見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生招生簡章或向接收單位咨詢。
2.各研究所或院系對推薦免試生的考核、接收工作(包括發(fā)出擬接收函),一般于全國統(tǒng)一考試網上報名截止前5天(10月25日)結束。此后,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推薦免試生資格。
3.對已發(fā)接收函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碩士生錄取資格:
(1)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主干課程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畢業(yè)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績。
(3)畢業(yè)時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學士學位。
(4)政審不合格。
(5)考試作弊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4.本簡章未盡報考事宜,請參看《中國科學院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地 址:北京市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100049
聯(lián)系人:葉老師
電 話:010-82640446、8825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