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yī)藥大學2015年推免碩士研究生申請辦法
1、申請材料
(1)擬申請人須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請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為1份,按順序左上角掛角裝訂):
①《北京中醫(yī)藥大學2015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請表》(附件2,用A4紙雙面打印);
②本科學習成績單,要求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紅章原件);
③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成績單復印件;
④獲獎證書復印件;
⑤代表性學術論文復印件;
⑥博士期間學習計劃(申請直博生需提供)。
申請人應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fā)現(xiàn)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入學資格。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2)材料遞交渠道:
①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本校推免生請于9月26日前將申請材料交至擬報考的相關學院。
外校推免生的申請材料須于2014年9月26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三環(huán)東路11號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
②申請本科直博生:校內、校外考生的申請材料均須于2014年9月26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三環(huán)東路11號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
2、申請人必須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間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醫(yī)學全在線quanxiangyun.cn對我校相關專業(yè)提出申請。
我校分批次審核申請信息,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yōu)選拔,額滿為止,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fā)復試通知。
3、復試錄取基本要求:
復試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
復試可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學院將根據(jù)申請學生情況遴選,發(fā)送復試通知。
4、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