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規(guī)定
根據(jù)教育部文件對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參照兄弟院校的做法,對同等學力人員報考博士研究生做如下具體規(guī)定:
1.同等學力證書要求:
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并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截至博士入學時間);
2.英語水平要求:
通過英語六級或者具有高級職稱英語考試證書;
3.碩士課程要求:
要求已完成碩士學位課程并出具碩士學位課程結業(yè)證及成績證明;
4.發(fā)表成果要求:
文章要求為第一作者近六年來(2003年-2008年)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的學術文章,內容與所報考專業(yè)相關。
文章篇數(shù)要求:高校師資、研究院所等科研機構的人員要求6篇以上;其他單位的人員要求3篇以上。
申請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征得報考導師的同意,并由報考導師出具推薦函。每名導師最多允許一名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生的考生務必在報名前(2008年11月20日-30日)將以上材料原件送交研招辦審查,過期不再受理。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按照以上要求條件,按程序對同等學力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在博士報名前進行預審,在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生的考生總數(shù)不超過20人的限額內,將通過初審的名單報校長審批,審批通過之后方有資格報考。未通過我校審批自行報考的,報考資格及報考信息無效。
獲得報考資格者,如果通過初試,在復試時需要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yè)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由各學院自定。
南開大學研究生院
200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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