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08年接收外校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選拔辦法
中山大學歡迎全國“211”工程院校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試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一、申請條件:
1、一般是全國“211”工程院校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推薦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
2、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xiàn)良好,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優(yōu)秀,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能力和素質;
3、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合格(參加總分為100分的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60分,參加總分為710分的成績不低于426分),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優(yōu)秀;外語類專業(yè)要求第二外語考試成績優(yōu)良(80分以上);
4、本科畢業(yè),可獲得學士學位。
二、申請程序
1、請申請人首先查閱中山大學2008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生申請條件、申請程序及中山大學各學科專業(yè)2008年接收外校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人數(shù)和有關要求等,并在“2008年中山大學接收外校免試生預報名”處網(wǎng)上提交報名申請后,下載填寫、打印《中山大學2008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簡稱《申請表》,下同),由推薦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
2、請申請人將以下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直接寄(送)到各擬接收的院(系)。各院(系)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地址及郵政編碼見附件。醫(yī)學.全.在線.網(wǎng).站.提供
(1)《申請表》
(2)1份加蓋有推薦學校的教務處公章的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
(3)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或大學英語四級優(yōu)秀證書)復印件
(4)其他有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復印件、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該部分材料不作為必須提供的材料,僅供我校審核、接收時參考,原件在復試時查驗。
3、我校各接收院系將于2007年9月25日前完成對申請人報名資格以及申請材料的審核,確定復(面)名單并通知申請人來校復試、體檢。
4、復試、體檢合格者,即獲得我校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
5、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還須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網(wǎng)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等正式報名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1、從2007年起,我校開始實行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向非在職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獎助金,獲得獎助金的免試生,除免交學費外,還可獲得每年4800元的生活津貼。
請申請人在復試時向擬接收的院系提出獎助金申請,院系根據(jù)申請者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復試成績等綜合確定獲得獎助金名單。
2、申請人必須保證網(wǎng)上提交的申請表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初錄的免試生張榜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的免試資格。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