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公告)號 | CN1290498C |
公開(公告)日 | 2006.12.20 |
申請(專利)號 | CN200410007184.0 |
申請日期 | 2004.03.02 |
專利名稱 | 一種治療腳癬的藥物及其制作方法 |
主分類號 | A61K31/192(2006.01)I |
分類號 | A61K31/192(2006.01)I;A61K31/60(2006.01)I;A61K31/7028(2006.01)I;A61K33/22(2006.01)I;A61P17/00(2006.01)I;A61P31/00(2006.01)I |
分案原申請?zhí)? | |
優(yōu)先權 | |
申請(專利權)人 | 趙傳寶 |
發(fā)明(設計)人 | 趙傳寶 |
地址 | 75002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西夏區(qū)朔方路正茂巷風華小區(qū)20-2-401 |
頒證日 | |
國際申請 | |
進入國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構 | 寧夏專利服務中心 |
代理人 | 古玲玉 |
國省代碼 | 寧夏;64 |
主權項 | 一種治療腳癬的藥物,其特征是:它是由下述重量百分含量的組份組成:水楊酸15-40,苯甲酸15-30,鞣酸16-39,硼酸16-39。 |
摘要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真菌性腳癬的藥物,其特征是:它包括下述重量百分含量的組份:水楊酸15—40,苯甲酸15—30,鞣酸16—39,硼酸16—39;該治療腳癬的藥物的制作方法是:取上述組份的水楊酸、苯甲酸、鞣酸和硼酸,將其分別研制成細粉末,然后混合攪拌均勻,將其用有色袋包裝,防水、防潮、避光保存;本發(fā)明能夠一次性治愈,永不復發(fā)的治療真菌性腳癬。 |
國際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