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二00七年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告
一、復試問題
1、復試分數線
2007年碩士生的錄取工作繼續(xù)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繼續(xù)按學科門類劃復試基本分數線(附件1: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2、復試辦法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yǎng)要求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該環(huán)節(jié)主要是加強對考生專業(yè)素養(yǎng)、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的考核。有關復試組織、差額比例、復試形式、計分方法等問題參見《南京大學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附件2)。
3、復試名單及復試時間
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報考院(系)、學校紀委聯合確定(預計3月26日確定),復試時間原則上在4月3-6日(具體時間由各院系確定)。請有關考生及時與報考院(系)聯系,并留心報考院(系)的網頁。
4、復試驗證、成績核查、信息核對
復試前,由報考院(系)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未經報考院(系)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yè))、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yè))、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請考生認真核對本人以及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門牌號碼等),用于接收入學通知書、自酬經費、委托培養(yǎng)、定向培養(yǎng)協議書或調檔函。
5、復試體檢
復試階段,考生須進行體格檢查。請各位考生帶本人一寸近照一張,到南京大學醫(yī)院(南京大學鼓樓校區(qū)正大門東側50米)領取體檢表(體檢表須貼本人照片,并經醫(yī)院蓋章,否則,體檢無效)并體檢。體檢時間:4月4—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體檢當日飲食必須清淡。少數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體檢時間的考生可直接與南京大學醫(yī)院防?坡撓担025-83594470)。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及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6、復試費用
考生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差旅費、體檢費等一律由考生自行解決。
二、錄取問題
1、調檔政審
對擬錄取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所在單位要提供人事檔案及政審意見(預計4月中下旬)。凡擬錄取的考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理想、有道德、有紀律。凡參加邪教組織者,不得錄取為研究生。
2、簽定協議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研究生院要與自籌生、委培生、定向生簽定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xù)。
3、調劑錄取
教育部的復試基本要求公布后(預計4月初),可以辦理調劑手續(xù)。符合全國最低復試基本要求(按第一志愿報考門類)、沒有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轉第二志愿。考生調出專業(yè)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該專業(yè)的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調入專業(yè)與調出專業(yè)必須是統(tǒng)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專業(yè)(一般要求統(tǒng)考課相同,業(yè)務課相同或相近)。
調劑程序如下:
(1)考生持本人初試成績單和個人資料,聯系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
(2)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審核材料,決定是否通知其復試;
(3)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安排復試,及時給出復試結果,通知考生是否擬錄;
(4)第一志愿報考單位根據考生的調劑申請書或接受調劑生的招生單位的公函,寄出初試試卷等報考材料;
(5)招生單位最后審查。
4、保留入學資格
鑒于保留入學資格考生算今年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guī)模,我校除留校師資、支邊、支教考生以外,原則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
5、錄取通知書發(fā)放
擬錄取名單必須經教育部審批(預計6月份)。經教育部同意,并完備所需各項手續(xù)者,可以6月中旬接到錄取通知書。手續(xù)不完備者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
鑒于我校學生宿舍床位緊張,不能滿足每個學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條件、費用高低等),原則上只為家在南京市城區(qū)以外的學生安排床位。家在本地、但不具備走讀條件、需要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復試時向報考院(系)提出書面申請(附件3: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生住宿申請表),經有關院(系)匯總信息后,向學校申請,由學校房產處根據房源情況確定是否予以安排。
2007年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管是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籌生)只要住校,就一律繳納住宿費(住宿費的高低與住宿條件的好壞有關),且要服從學校安排,不能隨意挑選房間和床位。為充分了解考生的住宿意向,減少學生不必要的住宿費開支,提高宿舍安排的工作質量,所有參加復試者,必須在復試驗證時、在相關欄目內注明本人家庭所在城市(南京市人還須注明所屬區(qū)縣名稱)、被錄取以后是否要我校安排床位等信息。
南京大學研究生院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南京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報考學科門類 |
總分 |
第1門 |
第2門 |
第3門 |
第4門 |
哲學[01] |
320 |
50 |
50 |
80 |
80 |
經濟學[02] |
360 |
55 |
55 |
90 |
90 |
法學[0301](不含法律碩士[030180]) |
360 |
55 |
55 |
100 |
90 |
教育學[04] |
325 |
50 |
50 |
180 |
|
文學[05](不含美術學[050403])、藝術學[050401]) |
350 |
50 |
50 |
90 |
90 |
歷史學[06] |
320 |
50 |
50 |
180 |
|
理學[07] |
315 |
50 |
50 |
75 |
75 |
工學[08] |
310 |
50 |
50 |
75 |
75 |
醫(yī)學[10] |
310 |
50 |
50 |
180 |
|
管理學[12](不含工商管理碩士[120280]) |
350 |
55 |
55 |
90 |
90 |
工商管理碩士[120280]) |
總分不低于175,綜合能力不低于100,外語不低于50。 | ||||
法律碩士[030180] |
355 |
55 |
55 |
90 |
90 |
藝術學[050401]、美術學[050403] |
330 |
45 |
45 |
90 |
90 |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
260 |
40 |
40 |
60 |
60 |
1、各院(系)在達到復試基本分數線的生源充足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yè)特點向上調整本單位復試分數線,具體以各院(系)通知為準。
2、有關優(yōu)惠及照顧的條件(如果符合多項條件,只按最大幅度進行,不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
(2)目前在重慶、四川、陜西工作且委托培養(yǎng)回原單位的考生(戶籍在當地),前2門單科可以降低3分,后2門單科及總分可以降低6分;
(3)目前在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工作且委托培養(yǎng)回原單位的考生(戶籍在當地),前2門單科可以降低5分,后2門單科及總分可以降低10分;
(4)納入少數民族計劃的考生執(zhí)行少數民族計劃分數線,沒有納入少數民族計劃、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qū)、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并報考為原單位委托培養(yǎng)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須提交當地民族事務委員會的證明及核驗身份證原件),前2門單科可以降低5分,后2門單科可以降低10分,總分可以降低20分;
(5)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等照顧專業(yè),前2門單科可以降低5分,后2門單科及總分可以降低10分,且不得在入學后轉到非照顧專業(yè)就讀。